🐦【第十屆第一次定期會總整理】—讓新竹市幼托、教育更加完善!
一年兩次的定期會對市府與議員而言就像是一場期中考,這跟我過去的教職非常相似、又非常地不同。相似的是以前在學校也有期中考,我也要對學生做出評比,讓他們有更加進步的機會;而不同的是身為議員,現在我要評比的是市府,針對市府不足的地方作出監督,以讓新竹市更加進步。
身為一位十年教育工作者與一個小孩的媽媽,我在這次總質詢決定以新竹市一些緊迫或重要的幼托與教育議題為主,督促市府加緊步伐,改善現有問題。另外,我也在本次定期會提出三個提案,詳細內容如下:
【幼托議題】
👉稽查人力要補足,稽查機制重新檢討!
玉兒超收事件爆發以前,社會處的稽查人力只有兩人,人力不足且一直查不到超收問題。在定期會時,我呼籲社會處應重新檢討現有稽查機制的問題,並建議社會處與教育處,針對「同時有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整合經營」的園所,在進行不定期稽查、訪視時,社會處及教育處應同步聯合稽查,避免業者隱匿實情、規避主管機關稽查。
👉建置幼托資訊整合平台!
現在公告在社會處網站上的托嬰中心資訊十分雜亂,而三歲以上的幼兒園則是公告在教育處的網站,兩處資訊公告規則也不盡相同,造成家長的不便。我建議社會處跟教育處,針對托育機構的業者基本資料、評鑑成果細項、違規紀錄等等都要統整,一併公告在統一的公開資訊平台裡,建構安心的托育平台,讓家長一點進去能清清楚楚知道各項資訊。
👉針對故意隱匿資訊的業者繼續開罰!
托嬰中心到底誰被超收,這關係到後來的賠償。第一時間社會處沒有掌握園所內所有學童的受托時間順序與超收名單,而園所也一而再、再而三地提供錯誤的超收名單給市府。因此,我建議市府應根據新竹市違反兒權法裁罰基準:第108-1條中第五點,對各項工作業務報告申報不實繼續開罰。
【教育議題】
👉華德福學校、龍山國小、關埔國小校舍工程迫在眉睫,請加強校舍工程發包作業!
市府推動新校園運動將投入28億元改善教育空間,其中包括龍山國小、關埔國小及華德福實驗學校,卻因招標面臨工程困境。華德福是全台第一所公辦公營、以人為本的平民學校,從103年8月招生,迄今5年了,還在內湖國中寄人籬下借讀,校舍仍停留在設計圖階段。我擔憂再不發包出去,學生可能得在組合屋內上課。龍山國小則是群英樓頻頻流標,老師們移到大禮堂臨時辦公,空間悶熱無法好好休息,教師行政與學生活動相互干擾。關埔國小提前於去年107年9月開始招生,現在面臨一期校舍還在蓋、二期校舍還在上網招標階段。萬一未來招標、發包延宕,明年九月小二升小三學生,將面臨無教室上課窘境。請市府確實檢討,並克服發包問題,以讓家長安心、學生也能順利上課。
👉請逐年減少關埔國小班級人數!
近年來關埔學區人數大爆炸,關埔國小、龍山國小成為總量管制學區,兩校開放增加每班人數,一個老師要帶35人,等於面對35個家庭,老師壓力很大。關埔國小又是課綱前導學校,必須帶領七間學校的課程研發,十分辛苦,請市府重視並承諾未來逐步減少班級人數。
👉關埔學區大爆炸,建議市府提早因應做配套!
若以現有戶政資料的學齡人口數估算,114學年度將會面臨建功國中、光武國中、新科國中三間加總都無法容納關埔地區所有的國一新生,這是非常棘手的局面。我建議市府應提早因應,盡快提出未來學區規劃,並輔以配套措施,且儘速規劃安全的通學步道。
👉照顧代理教師,穩定教育環境與品質!
當代理教師成為員額管控的常態,照顧代理教師的基本勞動條件就是政府義務。新竹市員額管控比例高,除了家長擔心年年換老師之外,不公平的勞動條件,更影響著代理教師班級經營的身心狀態及流動率。我強烈建議新竹市政府,應給代理教師至少1年(12個月)完整、合理的聘期,並讓具教師證的代理教師可累積代理年資提敘薪資。除此之外,代理教師服務年資應列入甄試的加分項目。讓新竹的代理教師受到合理的待遇及照顧,也為新竹市吸引、留住有經驗的好老師。
【議員提案】
1. 建請市府研擬建置網頁「幼托資訊整合平台」
👉大會通過,送請市府依規辦理。
2. 建請市府對「同時有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整合經營」之園所進行不定期稽查、訪視時,能會同社會處及教育處同時前往進行其托嬰中心及幼兒園之稽查、訪視。
👉大會通過,送請市府依規辦理。
3. 建請市府規劃試辦假日觀光景點巡迴公車
👉大會通過,送請市府依規辦理。
謝謝大家耐心閱讀至此,因為每位議員總質詢時間有限,這一次先以有急迫性或時間性的議題為主,還有好多的議題,我們也在持續關注追蹤處理中,一起努力讓新竹更好喔~♥️
#小鳥議員在議會繼續為大家追蹤把關
「竹安 國 小 班級 網頁」的推薦目錄:
竹安 國 小 班級 網頁 在 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學校家長會要募款時,非得要捐嗎?】
最近接到竹北一名國小家長的徵詢,她說她收到學校家長會的捐款通知單,覺得不大妥當。這個捐款案雖然是鼓勵「自由樂捐」,但過程中公布家長的捐款金額、各班的「捐款進度」,讓人感到「半強迫」的壓力,也可能造成孩子班級間的比較心理。
和團隊討論過後,發現許多家長在孩子求學過程中都曾遇過這種爭議。
我們可以理解家長會的募捐,往往是出自改善孩子求學環境的愛。但若程序、做法上能做得更完整,也能讓事情做得更圓滿。
究竟怎樣的「募捐」方式比較好?如果真的遇到「半強迫」的募捐,家長們覺得有問題的話,能怎麼應對呢?
以下是我們整理的一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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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家長會的法律定位是什麼?法規中怎樣定位「募捐」這件事呢?
A1:
先來看看法規。
國小、國中、高中都有家長會,而家長會的設置、運作以及捐款等等,是縣市政府來具體規範,因此各個地方政府不盡相同,但也大同小異。
一、家長會組織
首先,各班級的家長要先組成班級學生家長會;各班再推派3位會員代表,組成會員代表大會;最後會員代表大會再選出7~19位,組成家長委員會。
二、家長會的運作
學校如果有事,通常會先到達家長委員會,而家長委員會就像是公司的董事會,負責執行公司業務的經營一樣,家長委員會也是執行各種會務計畫、報告的人。
而會員代表大會就像是公司的股東會,可以決議各種對學校的建議,再交由家長委員會執行。
三、家長會經費來源主要為家長會費(每學期收一次)、捐贈收入以及利息收入。
其中關於捐贈收入這件事,常常引發爭議。這裡有一個關鍵是,各縣市法規中通常都明定:家長會募款必須以「自由捐獻」為原則,不得強迫。
但雖然法有明定,許多家長會還是可能發展出一些「半強迫」的設計,讓爸媽輩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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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所謂「半強迫」的案例像是什麼?
A2:
回到文章一開始提到的竹北某國小案例。
該國小的家長委員會,以16票同意,要以500萬元的預算,為全校全面加裝冷氣。並且決議:募資運作採個別班級內自由樂捐方式募資,且募資金額必須足以支付該班建制所需之經費;4月底募款達標(各班100,000元)班級即進行安裝。
在捐款過程中,各班募款進度都會公開在網頁上,並且捐款芳名錄上也會有捐款家長的班級;除公開募款進度外,也請導師發捐款回條給學童,但捐款回條上並沒有「不捐款」的選項。
這種募款方式,就可能讓許多爸媽備感壓力。尤其若家境比較困難,面對要具名公布捐款金額的狀況,有時真是不知怎麼辦才好。
同時,這對孩子也可能產生不良影響。
這個個案中,家長會並不是「募足全部金額後,所有班級同時加裝冷氣」。而是哪班先募到錢,哪班就先裝。這樣未來可能就會分成「爸媽願意捐款裝冷氣的班級」與「爸媽不願捐款的班級」,讓沒裝冷氣班上的孩子承受異樣的眼光。
這種異樣的眼光,又可能回過頭來對家長造成更大壓力。
我想這不是恰當的做法,與法規中明定「自由捐獻,不得強迫」的意旨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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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怎樣是比較好的作法呢?
A3:
在討論過程中,我們徵詢到一名家長,他曾任新竹市內一所公立國中的家長會長,也有募款經驗。該校的處理方式就相對恰當。
首先,每一位小朋友都會拿到一個捐款問卷,說明該學期的計畫以及捐款用途說明,甚至可以讓家長指定自己的捐款用途。
若家長願意捐款,也可以很方便的直接將問卷折成信封,將捐款金額放進去。而不論有沒有捐款,每一位小朋友都必須將問卷折成信封,再交給老師,確保不會知道誰有捐款,誰沒有捐款。
捐款之後,家長會只會公告收據號碼、金額以及捐款人名字中間的字,避免他人一望即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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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其他縣市的法規規定與新竹縣有不同之處嗎?
A4:
台北市過去也曾發生過同樣「冷氣募捐案」的爭議。經過檢討,北市除了明定「自由捐獻,不得強迫外」,更規定:
「非經會員代表大會(每班推舉1~3人為代表)決議(需有三分之一以上之出席,並經出席人員過半數之通過),不得對外募捐。」
如此擴大決策範圍,更能廣納家長意見。這相對目前新竹縣政府的規定,是個更完善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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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所以,若遇到有疑義的「捐款通知」,家長們可以怎樣應對呢?
A5:
首先,法規都是明定「自由捐獻」,您當然有權不捐。
再來,若家長會提出的捐款方案和上述提到的一樣,有「半強迫」的疑慮,您也可以向該縣市政府教育處提出意見,請他們協助處理。
當然,若地方政府對「家長會捐款」的規定不夠明確,也應該儘速修法,讓家長們有明確的規範可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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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提供一些想法。
家長會的運作及募款,確實是非常辛苦的工作。每個父母的初衷都是為孩子好。但若募款的方法反而徒增爭議,或對孩子產生不良的影響,那可能就有違家長們的初衷。
針對新竹縣這個個案,我們還在持續了解,也會向新竹縣政府提出我們的關心,及後續修法的主張。
也希望更多家長共同參與討論,我們如何在降低家長壓力、保障隱私的前提下,來進行這樣的募款工作。一起為更好的教育環境努力。
(註:圖片中的捐款明細、金額統計,由來徵詢的家長所提供。目的是希望更多家長們注意這個問題。圖片處理時,我們都將個人資訊隱去。)